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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11:23:27
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了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000783.SZ)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154号)。
经查,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对营业部办公场所的电子设备使用情况监督失效,存在营业部员工长期使用办公场所电子设备进行代客理财下单操作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北京监管局要求营业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完善经营管理和内部合规管控机制,切实做到合规经营、勤勉尽责。营业部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官网显示,长江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性、全牌照、全业务链证券公司,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8月29日,长江证券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营收净利双双下滑。今年上半年,长江证券实现营收33.29亿元,同比减少10.71%;实现归母净利润9.42亿元,同比减少13.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亿元,同比减少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