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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有点冷”

日前,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其中对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未来能否继续销售私募股权类产品的内容引发行业热议。业内人士表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股权投资基金募资及后续对投资人服务等环节中扮演重要角色,若无法代销私募股权类产品,或加剧一级市场募资的困境。

近日,证监会发布《销售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尽管《销售办法》是针对公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新规,但业内人士认为,其对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其中,《销售办法》第九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销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关联方提供借款、资金垫付或者担保等;不得进行股权投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位私募股权业界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新规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范围限于公募基金和私募证券产品,而对于私募股权以及其他基金未作相关的规定。目前来看,《销售办法》确实给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尤其是没有独立资管能力的、以代销为主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近两年以来,受监管趋严、资管新规出台、金融去杠杆等影响,中国VC/PE市场全面回调。今年上半年受突发疫情的影响,VC/PE募资市场再受重创。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无法销售私募股权类产品,对于一级市场的募资环境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9月22日,创业投资机构今年以来新募集基金共计195只,继2019年的639只之后,再创近年来新低;今年以来募集金额为2047.38亿元,也远远低于2017年和2018年万亿级的规模。

一位股权投资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募资确实困难重重,尤其对于很多中小机构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如果第三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能继续代销私募股权产品,对于我们以及不少其他股权投资机构来说,都会给募资环节带来更大的挑战。”

标签: 私募股权基金第三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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